晨報全媒體訊(首席記者 劉書成 通訊員 岳宇)12月4日,晨報全媒體記者從烏市地稅局獲悉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、商務部、科技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五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稱,包括烏魯木齊在內的10個新增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可享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。
根據通知,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,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,減按15%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。
同時,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,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%的,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;超過部分,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。
通知明確,適用這一稅收優惠政策的城市包括沈陽、長春、南通、鎮江、福州(含平潭綜合實驗區)、南寧、烏魯木齊、青島、寧波和鄭州等10個新增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。
原有的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已經實施該政策。
2010年以來,烏魯木齊市充分利用被確定為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契機,不斷推動傳統服務業的提檔升級,促進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,全市服務業增長速度快于GDP增長,服務業增加值總量不斷增加,占GDP比重逐年加大。
2015年,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了69.4%。服務業投資逐年增大,
服務業投資由2010年的306.58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1220.63億元,年均增長31.83%。
2015年服務業投資占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比重達71.45%。以交通運輸、金融、現代物流等為代表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迅猛,以商貿流通、旅游、文化、居民服務等為代表的生活性服務業不斷壯大,其中健康服務業、家庭服務業、社區服務業等新興服務領域得到快速發展。
2010-2015年,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由563億元增長到1152億元,增長1.04倍。服務業己成為烏市支撐經濟快速增長、調整優化經濟結構、提升城市發展水平、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動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