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當前位置 : 首頁 電商百科 淘寶店鋪出售:遏制電商刷單靠“罰”更靠“法”
據淘寶店鋪出售搞號網獲悉,近日以來,關于電商“刷單”的各種新聞屢見不鮮,“刷單”一詞想必大家都已經不陌生了。隨著網購的普及,“刷單”好像是習以為常的事情。因為網購是無法看到實物的,所以很多買家都習慣了把銷售額等同于產品質量,認為只要銷售的多的產品,想必質量是比較好的。這樣就導致很多賣家,利用“刷單”這樣一種手段,來使自己的產品排在同類產品之前。
但是“刷單”行為不僅誤導了消費者跟風購買,而且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商業規則,在企業之間構成了不公平競爭。為此,主管部門和各大電商平臺都采取了積極措施對“刷單”行為進行打擊,例如加大處罰力度,與快遞公司聯合打擊沒有實物的空包裹等等。然而,“刷單”行為并沒有因此而收斂。
淘寶店鋪出售搞號網認為,要想遏制電商賣家“刷單”行為,除了“重罰”以外,更要通過“立法”進行規范。
首先要通過“重罰”對違規者進行嚴懲。目前電商“刷單”已經形成了一個產業鏈,鏈條上既有電商賣家、虛假消費者,也有中介公司和物流公司。因此嚴懲違規刷單者,也應從每個環節入手,不留死角。工商部門發現違規者,要嚴肅處罰電商經營平臺直至吊銷營業執照,郵電部門發現快遞“空包”,要嚴肅處罰物流公司。對于電商平臺而言,也應組織網上監管人員,定期進行抽檢,加強售后體系和運營部門的聯動,對虛假刷單的賣家處以10倍甚至數十倍的懲罰,嚴重違規者甚至扣留商家違約金。
其次要通過“立法”規范市場秩序。嚴懲重罰雖然也能夠發揮震懾作用,規范賣家行為,但其治理作用仍然是有限的。規范電商市場秩序,最終還是要回到法律的軌道,通過立法治理,推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,既讓受損者得到賠償,又讓獲利者付出法律代價。
據悉,今年3月底國家商務部已發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流通法》(草案征求意見稿),其中第四十條明確要求:開辦者應當建立交易場所內交易信用評價制度和信用披露制度,并禁止場內經營者自行或通過他人虛構信用評價。我們期待著這部法律能夠盡快頒布實施,用法律的手段打擊刷單行為,用法律的途徑構建信用體系,用法律的思維規范市場秩序,讓電子商務盡快在“互聯網+”的風口浪尖扶搖直上九重天。同時,淘寶店鋪出售搞號網呼吁各位賣家,一定要以誠為本,尤其是做在網絡上做生意,因為網購本來就是以買賣雙方的相互信任為基礎的。買家看不到實物,可參考的條件也是十分有限的,通常都是以賣家說的為準。如果連銷售額都是“刷”出來的,那么以后誰還敢相信網購呢?這是一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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